娄底市疾控中心温馨提示:新冠病毒抗原检测来了,怎么自测?
2022-03-16 17:02:48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投稿邮箱:bm@ldsf.com.cn | 编辑:戴戈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11439

2022年3月10日,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通知,决定在核酸检测基础上,增加抗原检测作为补充,并印发了《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》。

那么,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到底是怎么回事,怎么自测?娄底市疾控中心为您解惑释疑。

一、检测目的

科学合理应用新冠病毒抗原检测,进一步提高“早发现”能力。

二、适用人群

1、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,伴有呼吸道、发热等症状且出现症状5天以内的人员;

2、隔离观察人员(居家隔离、密接和次密接、入境隔离观察、封控区和管控区内的人员);

3、有抗原自我检测需求的社区居民;

三、购买试剂

有自测需求的社区居民,可以通过药店、网络销售平台等渠道,自行购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抗原检测试剂。

四、自测方法

需认真阅读说明书,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流程,规范地进行采样、加样、结果判读。

说明:检测结果为阳性时,应当立即向所在社区(村镇)报告,规范转运至设置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。

五、注意事项

1、社区居民抗原检测结果阴性的,使用后的所有鼻拭子、 采样管、检测卡等装入密封袋中后作为一般垃圾处理;检测结果阳性的,在人员转运时一并交由医疗机构按照医疗废物处理。

2、抗原检测不能作为新冠病毒感染的确诊依据。

3、核酸检测依然是新冠病毒感染的确诊依据。

责编:戴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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